一、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自离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毕业生在签署三方协议之后,仍需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得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他们并不需要为提前结束三方协议而向用人单位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赔偿金,因为三方协议本身仅仅构成了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初步洽谈结果,尚不是正式的、具有约束力的就业契约。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所有已经建立劳雇关系的企业和劳动者必须在实际开始有偿劳动服务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在正式开始劳动活动之前就已经达成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意愿,那么从劳动者开始提供有偿劳动服务的那一刻起,他们之间的劳动雇佣关系就自动确立了。
然而,如果在签署完三方协议之后,毕业生采用进入用人单位直接参加工作的方式,那么即使他们已经签过三方协议,在毕业后也还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再次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如果个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将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按照预期履行其承诺,从而使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但是如果在三方协议中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签了三方协议毕业后还要签劳动合同的,个人如果不签订的,是不能保障用人单位按约定履行承诺,求职者权益难以保障。
二、签了三方协议不去是否还要赔偿
三方协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说,毕业生签完了三方协议不去工作,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的。
至于要不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协议中有没有约定。如果三方协议或者事后签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就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当然,若违约方觉得数额太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三方协议的性质不属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只是用以约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将来的就业意向的文件,即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约定毕业后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协议,属于预约合同,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三方协议不会保障你在用人单位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一般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动终止。因此签订三方协议以后依旧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自离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