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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浏览: 82 次  来源:网络

一、拖欠工资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在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时,有必要准备如下材料:

首先是一式一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紧接着便是分别为二份和被申请人人数相对应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如果被申请人不止一人),务必保证按时填写完整并按规定提交副本;

此外,还需提供一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件,最好是新一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印出来的那种;

同时,被申请人的注册登记资料也需要您复印一份,但这个复印件必须是在其修订后的一个月之内使用的才算有效;

最后便是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的复制本,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纪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会保险单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等等。

然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仲裁期限是多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职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拖欠工资仲裁需要什么资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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