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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8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

1.试用期条款: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立了劳动合同期限与其相应试用期的合理期限,并设定了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划定标准。

2.培训条款:

当用人单位为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准而出资提供特定的专项培训费用,并且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时,则可与该劳动者签订这一培训条款,以此约定为期多少年的服务期以及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所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

3.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

对于那些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及其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之义务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性要求,制定相应的竞业限制条款,且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此期间每月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并明确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多少按照哪些确定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多少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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