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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算的

发布时间:  浏览: 81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算的

在保险赔偿方面,工伤的护理费用的计算制度为:

若工伤劳动者的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行料理,那么相关的护理补偿将根据整个统筹地区(即负责该项事务的行政区域内全体员工的平均月薪)的50%作为依据进行计算;倘若工伤受害者的生活大多数情况下都无法自理,其所获得的护理津贴将以统筹地区去年全体员工平均月薪的40%为准进行核算;

然而,对于那些仅有小部分生活能力无法自理的工伤受害人来说,他们应得到的护理补贴将根据上年全体员工平均月薪中的30%来计算得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住院期间家属陪护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

1、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2、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算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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