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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还存在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8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还存在法律效应吗

若双方既未能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该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若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已超过一个月,那么作为雇主方,您有义务向您的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自雇佣关系开始满一个月但尚未满一年之时起,如果雇主依然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则应依照相关法规,按照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方式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若雇主方未能依照规定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例外情形,否则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日期起,雇主还需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还存在法律效应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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