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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室内工作温度是多少度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法规定室内工作温度是多少度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工作场所的室内温度设定明确的高温条件,仅是明文指出当环境温度超过摄氏40度以上的标准值时,必须要求停止进行户外的作业活动。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昼间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7度及以上、但低于40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每天安排劳动者在室外露天工作时间的总和不能超过6个小时,并且在持续作业的时间方面也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且需要注意的是,处于气温最高时间段(通常为中午12点至下午3点)的3个小时以内,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任何形式的室外露天作业。

而如果当日最高气温已经攀升到摄氏35度及其以上、但仍在37度以下的范围内,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量,如轮流休息或换班,以尽可能地减少劳动者连续作业的时间,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最迟什么时候

具体发工资的日期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规定室内工作温度是多少度”,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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