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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有哪些待遇

发布时间:  浏览: 25 次  来源:网络

一、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有哪些待遇

若已故者为男性且属于退休人士,其遗孀有权申领相关的丧葬费用以及一次性的非因公致死退休人员补贴资金。

倘若该退休人员的配偶无业或无养老金收入,那么她也可按月获取相应的生活补贴。

然而,对于那些正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及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来说,当他们因疾病或非因公原因去世之后,其家属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告。

在收到报告并且确认死亡证明文件有效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着手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与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也会终止该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职工死后补发多少个月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4、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有哪些待遇”,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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