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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劳动仲裁后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劳动仲裁后怎么补偿

若贵公司未能依法缴纳公积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贵司应当承担起建立与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责任,并且进行相应的缴存登记等工作。

如若贵司未能做到此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有权责成贵司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否则将可能受到人民币一万元至五万元之间的行政处罚。

关于劳动仲裁之后的赔偿事宜,假如劳动仲裁裁定贵司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但贵司却未按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那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该项仲裁裁决的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怎么办算不算违法

单位不按时纳公积金是违法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劳动仲裁后怎么补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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