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最后一天请病假被开除了算,违法解除合同吗
最后一天因病请假,却遭解雇,此举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医疗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款,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从业人员,若其尚未完成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已经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甚至因工作中所受伤害而部分乃至完全丧失劳动力;抑或是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非因公负伤在身的劳动者而言,都应在该时间段内,得到用人方的无条件保护。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正处于怀孕期以及产后期、哺乳期满的女职工来说,如果其已连续工作达15年以上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5年甚至更为短暂的时间,这种特殊身份也应当获得额外的保护。
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其他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可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制度加以明确解释和规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离职的最后一个月工资,计算如下:1、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2、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3、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最后一天请病假被开除了算,违法解除合同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