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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竞业协议后离职后去了同行帮忙没有签劳动合同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9 次  来源:网络

一、签了竞业协议后离职后去了同行帮忙没有签劳动合同算吗

若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竞业协议仍然具备有效约束力。

需要特别明确的是,竞业限制的主体仅针对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掌握高级技能的人员以及负担保密责任的其他员工。

关于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地域以及期限等方面内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且约定的条款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如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员以及其他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前往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创业并从事同类型的产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其所享有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能超逾两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竞业协议如何跳槽

跳槽到与原来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中去是违反竞业协议的,因此只要注意两年内不跳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或者自己开展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生产就可以。因此与公司签订竞业协议的话,不是不能跳槽,只是规定了劳动者跳槽不能跳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去而已。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竞业协议后离职后去了同行帮忙没有签劳动合同算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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