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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 次  来源:网络

一、因公外出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员工在因公出差过程中,由于工作任务而导致的意外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员工系受到雇主的指令或工作需要,而必须在工作场所之外进行某种活动时发生的意外摔倒受伤事件,其亦可按照上述条款,归类为因公外出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同样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因公外出遭遇机动车事故,索赔时应提供哪些证据

需提供以下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

3、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医疗发票。

4、鉴定费发票。

5、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

6、受害人工资证明。

7、护理人工资证明。

8、处理交通案件的费用。

9、营养费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因公外出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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