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工人回家以后中风算工伤吗
并未算作是工伤。
若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遭遇了并非由于个人过失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船运输、火车事故所造成的损伤,便应被承认为是工伤性质的损伤。
然而,在此之外的任何情形均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标准。
这就意味着,倘若在交通事故中,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仅为次要责任甚至不负有相应责,此种情形即可视为非因个人过失而引发的工伤;
如若个人需对事故负主要赔偿责任或全额赔偿责任,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雇佣工人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雇佣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是由于工作导致的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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