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护理费是多少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生活护理费用的规定并未明确规定每一天的具体金额,而是根据不同程度的护理需求将其进行了分级分类,并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计算基准。
具体而言,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生活无法完全自理的被护理人来说,其所需支付的生活护理费用应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对于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的被护理人来说,其所需支付的生活护理费用应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对于生活部分无法自理的被护理人来说,其所需支付的生活护理费用应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住院期间公司不付伙食费怎么办
工伤住院期间公司不付伙食费,公司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用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住院护理费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