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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据都没有的工人讨薪算不算恶意讨薪

发布时间:  浏览: 101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证据都没有的工人讨薪算不算恶意讨薪

从法律角度出发,关于员工追索薪酬是否构成恶意索要工资这一问题,需要综合众多要素加以考虑,其中包括特定的实际状况以及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因素。

一般而言,当劳动者确实存在薪资尚未得到结算的情况,且在此基础之上他们提出了追索薪资的诉求,但是雇主并无合法合理解释拒绝支付时,那么此种行为往往无法被视作恶意索要工资。

然而,若劳动者未能提供任何有力证据来支撑其追索薪资的主张,或者有确凿证据显示劳动者的追索行为并不属实或者具有蓄意误导之嫌,那么此类情形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恶意索要工资。

举例来说,倘若劳动者对其声称的未获支付的工资缺乏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或合理的解释,仅是出于恶意或者试图实施敲诈勒索的意图,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索要工资。

面对这类情况,雇主应当积极与劳动者展开沟通,同时尽最大努力搜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核实事实真相。

如有必要,雇主还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者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以下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一、取得方式不合法的证据。包括取证手段或取证程序违法,即以法律明确禁止的手段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所获取之证据;还有侦查机关以法律未明文授权之侦查手段所获取的证据,其特征是法律无此规定但仍依此取证。

二、形式不合法的证据。

三、取得主体不合法的证据。这个主体包括取证资格的人员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和本身具备取证主体资格,但因违背回避制度、管辖制度等规定取证而成为不合法主体两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证据都没有的工人讨薪算不算恶意讨薪”,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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