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劳动合同被写了工资含加班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合同被写了工资含加班费是多少

关于薪酬计算的相关事宜:

1、每日员工薪酬计算方式为:

日薪资=当月薪金总额÷21.75(适用于存在旷工、工作时间不足一个自然月等特殊情形的薪资计算)。

2、每小时员工薪资计算方式为:

小时薪资=当月薪金总额÷(21.75×8)。

3、节假日加班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在节假日加班时,员工可享受三倍薪资待遇(即当月薪金总额÷21.75×300%);

而在公休日加班时,则可享受双倍薪资待遇(即当月薪金总额÷21.75×200%)。

(2)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通常情况下,前三天为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员工可获得三倍薪资待遇,每日加班费用为(当月薪金总额÷21.75×300%);

而后四天为双休日调整休息日(即初三至初六),员工可获得双倍薪资待遇,每日加班费用为(当月薪金总额÷21.75×2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作为关注劳动关系领域的读者,您对于劳资双方如何相互解读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可能存在一些疑问。

在此,我们将以最为详尽且专业的方式,向您介绍并解答哪些情况下劳工可以主动解除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同样地,我们也会解释雇主在何种特殊情况下得以合法解聘工人。

具体内容如下:

首要的,劳工能够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就是,当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和操作环境时;

其次是,未能及时而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时;

紧接着是,未依法为劳动者购置社会保险金时;

再者是,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伤害了员工的利益;

还有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导致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

最后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特定情形。

另一方面,雇主有权解雇工人,主要可分为以下八类:

首先是,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与所录用条件不符的话;

其次是,如果出现严重违反雇主合理制度的行为;

再者是,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导致雇主损失严重;

跟着是,如员工同时受聘于其他公司,以致其工作效率受到严重冲击或者在雇主提醒后仍不能做出改正;

还有就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导致的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

紧接着是,违法行为已经追究到刑事责任的情况;

最后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雇主可解雇工人的其他特殊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被写了工资含加班费是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