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没出来能辞职吗
在尚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之时,您完全有权利提出辞呈。
只要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便有权向其申请一次性的医疗补助以及就业补助。
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进行工伤伤残程度的鉴定与辞职能否得到批准并无直接联系。
如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共识,即可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二、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处理是什么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可能出现的争议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如下所示:
首先,若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持有异议者,可在收到此鉴定结论的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的请求;
其次,倘若劳动能力鉴定后损伤程度出现新的改变现象,亦可以向相关机构递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没出来能辞职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