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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三年怎么算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认定时效三年怎么算

在我国,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该时效的起算点应从受害者知晓或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及相关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时,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设定为一年。

然而,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了20年,则人民法院原则上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特定条件下,受害者可提出申请以适度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工伤认定时效截止了怎么处理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于因非劳动者本身及其直系亲属行为所引发的,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职工仍可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职工遇到事故伤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辖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认定时效三年怎么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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