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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个月内工伤可以得到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7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作一个月内工伤可以得到赔偿吗

在遭受工伤并完成一个周期的工作之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向伤者支付必要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鉴定费等多项费用。

具体而言,根据不同程度的伤残等级,支付金额亦有所差别。

以一级伤残为例,需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27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而二级伤残则为25个月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工资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作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职工入职满一个月尚未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时,此种做法便是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为劳资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彼此权益与责任之重要协定。

其订立及变更过程中,皆应秉持平等自愿、友好洽谈且达成共识这一基本原则进行,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

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那么此举就完全没有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因此,这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关于拖欠工资,全称为“无故拖欠工资”,具体表现为主体单位在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故意延迟或未按照规定额度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薪资报酬的行为。

因此乎,各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月自然时间段结束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如期结算工资,超过这个期限的,便可判定为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作一个月内工伤可以得到赔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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