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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手术算旧伤复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3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二次手术算旧伤复发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关于工伤患者二次手术的请假时间具体为多少天,通常都需依据其身体损伤状况的严重程度来加以确定。

当受伤的员工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时,医疗机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以确保停工留薪期间得以明确无误地确认。

此外,工伤员工在进行二次手术这一行为中,完全可以视为工伤保险所涵盖的“旧伤复发”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他们有权享有工伤医疗以及停工留薪期的相应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二次手术后如何申报报销

对于工伤保险中的二次手术报销事宜,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前往市区社会保险中心的工伤科领取并认真填妥《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

其次携带该申领并填写完成的《备案表》至指定的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情况,由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二次住院诊疗作出专业评估与建议;

最后将报送完毕的《备案表》送回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登记备案与审核盖印,等待结算报销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二次手术算旧伤复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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