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六天合法吗
在关于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设定每周工作六天的问题上,其合法性主要是基于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定。
依据我国《劳动法》所制定的规范,即国家推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同时,用人单位亦需确保每位劳动者每周能享有至少一次的休息日。
普遍来说,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周工作六天,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的话,那总体工作时间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因此,这种形式的约定属于合法有效。
然而,若用人单位希望劳动者每周从事的工作时间大于44小时,或者无法保证楼上提到的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权利,那么这样的合约条款便有可能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劳动合同约定十三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否要求支付呢
严格来说,用人单位应建立起全面且详尽的薪资体系。
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无需任何理由就能额外发放一个整月薪酬,那么当雇主未能履行时,员工当然有权力向他们索取。
然而,如果双方协议中的“十三薪”设定存在前提条件,例如需达到特定的业绩评估结果,雇主就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付给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来阐释“十三薪”究竟是否需要支付以及应该怎样支付,因此这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必须遵循的法定义务,至于是否支付及如何支付的问题,应该以雇主自身的薪资政策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六天合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