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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依照法律规定,若需作出赔偿,将以被侵害人所受损害的双倍经济补偿为基准进行计算;

而所谓经济补偿,是依据被侵害人在本机构或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予以确定,即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补偿,若不足一年但已达六个月以上者,亦可视为一年计算;

至于未满六个月者,则按半年计算。

然而,若被侵害人的月工资超出了本地区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其所作的经济补偿标准,就应当按照该地区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进行支付,同时,对其所作的经济补偿年限也不得超过12年。

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被侵害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公司无故开除员工如何处理

若是未经任何解释便被企业毫无根据地予以解雇,那么该员工有权要求相关企业对其解雇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

倘若企业的相应解释站不住脚且构成了非法解雇,那么这位员工便有权利请求企业恢复他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或向其支付相当于合同期限内工资总额两倍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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