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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经济补偿月工资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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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时经济补偿月工资包含哪些

员工应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涵盖了基本工资,额外支付薪水,增薪,奖金以及各类休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这份收入还应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伙食补贴等每个月固定发放的款项,以及因公产生的误餐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仲裁时效是多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的诉讼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

这一期限的起始时间为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己权益受到侵犯之时;

然而,若涉及到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拖欠工资争议问题,此期限并不受此约束。

当事人有权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时经济补偿月工资包含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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