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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可以个人去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鉴定可以个人去做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鉴定的申请方主要包括三类人群:用人单位、遭受工伤的员工及其亲朋好友。因此,作为劳动者个人,您完全有权利自行前去进行工伤鉴定的申请。所谓的“工伤鉴定”就是在经过认定为工伤的申请者在完成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一步深入了解工伤相关事宜,并针对这些事项做出确切鉴定结果的过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根据现行法规,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之后的一至六个月之内,您通常有机会领回属于自己的薪资。

在完成工伤鉴定的程序并向工伤保险基金提交费用支付申请后,该基金将会提供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这笔费用将会在一个月左右顺利到达您所在的企业账户内。

然而,至于何时能够将此款项转发至您的个人账户以供使用,这取决于您所在的用人单位的执行效率。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可以个人去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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