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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自愿离岗有没有违约金

发布时间:  浏览: 52 次  来源:网络

一、无固定期合同自愿离岗有没有违约金

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员工自主选择离职,则不应当享受任何形式的赔偿待遇。因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这属于其个人原因导致的离职行为,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或者赔偿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无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在此类劳动合同框架下,倘若劳动者自主决定离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失,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取相应的补偿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叁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合同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如属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通常并不需要提供经济补偿金。

然而,仍有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会导致雇员有权追索补偿金:

首先,若公司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途径,强行要求员工从事超出原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甚至危及其人身安全,那么,雇员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向企业寻求经济补偿;

其次,如公司采用欺骗、哄骗等手段迫使员工被动更改劳动合同内容,使得员工被迫离职,雇员亦有权主张相关补偿;

最后,当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与管理方式违反法律法规,且存在过度剥削压榨员工利益的条款时,雇员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提前通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固定期合同自愿离岗有没有违约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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