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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用签约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2 次  来源:网络

一、试用期用签约吗

在试用期间,亦可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被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若劳动合同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此种情况下试用期视为未生效,而这段期间则应视作完整的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之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三年以上且具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法吗

依法而言,试用期期间內未签订劳动合同确为非法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在此基础上,试用期及正式录用期均应严格遵循上述规定执行,并且如果劳动合同期限长达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时,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之限。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十条明确道出,在实际工作中构建劳动关系时,双方应首先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即便在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若是尚未同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签订。

另外,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就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将自用工之日开始正式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用签约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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