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逼调岗,要不要去上班
不可取。当劳动者面临强制调岗时,他们有义务继续留在原来岗位进行工作,而非采用不去上班的方式消极对待这一情形。相反,他们应该积极寻求相关途径,如协商解决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因缺勤被视为旷工处理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被公司逼成抑郁症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罹患抑郁症,无论严重程度如何,都无法被视为是工伤。
然而,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了他人身体上的实质性伤害或导致了职业病的发作,这时就可以被归类到工伤范围之内。
具体而言,当员工在以下情况下遭遇的伤害时,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所受的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
(5)在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
(6)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受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公司逼调岗,要不要去上班”,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