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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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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起诉吗

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时需视具体情形而定,相关必要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原告须为与法庭审理之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其次,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对象;

再者,必须确切阐述具体的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以及理据;

最后,诉讼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围内且又归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在正式提交法院起诉状之前,原告还需预先支付相关案件处理费用,如欲申请暂缓交纳、降低交纳数额甚至豁免交纳,则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加特困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从法律规定,合法合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并按照法庭的要求提供齐全的诉讼所需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终局与非终局

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可以在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的各类裁决书上考察其效力等级,并据此划分出两类不同性质的裁决结果:

即最终无约束力的仲裁裁决与具有最终约束力的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还能起诉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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