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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的人员能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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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的人员能不能发

据悉,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职工作期间,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额度的核发权利。

然而,其他的一次性就业辅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则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时方才得以申领。在此过程中,请广大工伤劳动者注意,所提交的用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仅有一套,倘若在获得伤残补助金的过程中先行使用这些文件,那么将会导致在后续申请争取其他一次性工伤补偿金时因缺乏完备的工伤材料无法顺利领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包含加班费吗

在顺利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并得到确认后,负伤的企业公司员工将有资格享受到“停工留薪”的待遇阶段,在這段时间内,雇佣方须按照月度的标准按原有的工资体系以现金形式支付相应薪酬给员工。这里所提到的“原工资”,就是指员工在受伤前12个月里的平均月薪额度。而在具体的计算方式上,则是充分考虑了加班费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全额薪酬总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的人员能不能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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