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就业协议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当企业与雇员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时,假若雇员遭辞退后,理应有权要求企业履行劳动合同,甚至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然而这取决于企业解聘雇员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享有单方面解除雇员合同的权力,但必须在雇员出现法定过错情况下,例如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行为,此时雇员因上述原因被解雇时,便可依法索求经济补偿。反之,若企业以非法理由辞退雇员,那么雇员不仅有资格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合同,还能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签了就业协议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署三方协议以后,依然可以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请注意签约三方协议并不会对您身为应届毕业生的资格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截止日期内,您仍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办理过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手续;并且,您的个人档案依旧保存在毕业院校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中,那么您仍然能够享有应届毕业生身份所带来的各项优势和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就业协议被公司辞退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