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合同享受年休假政策吗
若聘用合同之核心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律规定可享有带薪年休假;反之,若未形成此种关系,双方经协商后亦可行使该项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应确保其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年休假权益。在此期间,员工所享有的工资收入水平应与正常工作时期保持一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聘用合同一般签几年
一般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通常不短于三年。在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具体的期限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这并不受任何法律法规特定性的限制。因此,无论是订立为期一日的劳动合同或者是长达三十年的劳动合同,其所确定的时间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已与其员工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却予以拒绝的话,那么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聘用合同享受年休假政策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