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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一场诉讼期长达5年的软件侵权案终于定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提审后做出终审判决,方正全面胜诉北京高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并获赔60万元。
“方正诉高术案”无论是赔偿标的、涉案金额,都是迄今为止国内影响力最大的软件侵权官司之一,该案在立案伊始就吸引了IT业界、媒体和大众的众多目光。
此案的审判过程也是一波三折。2001年底,一审法院认定高术侵权事实后,一审判决方正获赔60万元,创下该类案件赔偿额的新高。之后,被告高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2年7月,二审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虽然认定高术侵权事实成立,但否定了方正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匿名购买设备以获取被告侵权证据的取证方式,赔偿额陡降至13万元。方正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6年8月,最高法院经过提审后撤销原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认定方正取证方式合法,高术赔偿方正经济损失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