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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八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509 次  来源:网络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相关投诉,个别商标代理机构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近日,工商总局商标局进一步梳理、汇总了八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那么究竟是哪八类代理机构涉及违法行为呢?接下来就让若悠网的小编一一为大家道来吧!

涉嫌违法行为的八类代理机构

一、虚假宣传与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关系。代理机构宣称其经商标局批准、与商标局长期合作、有内部渠道、与工商总局通用律师等。

二、伪造虚假荣誉。代理机构宣称其被商标局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伪造商标局授牌、颁牌等。

三、虚假承诺。代理机构承诺申请人通过其代理商标申请通过率百分之百,或提供包过合同等。

四、虚假宣传注册程序、周期。代理机构宣称其代理申请商标可以快速受理、审查、取得注册证等。

五、伪造相关文件、信息。代理机构伪造商标申请审查流程信息,误导商标申请人。伪造商标局文件、印章等,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商标注册、分割、转让等。

六、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机构诋毁其他代理机构,夸大其代理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欺骗申请人变更代理进行复审或诉讼。谎称申请人的商标在其他类别被抢注,诱骗商标申请人增加其他类别的商标申请。宣称其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处理在先权利申请障碍。宣称其能提前获取尚未公开的商标申请审查结果。欺骗申请人商标被驳回,被撤销、被无效宣告。

七、虚构收费项目。假借商标局名义,收取商标申请费用之外的“注册费”“商标申请保险费”“商标预保护费”“领取注册证费”“商标域名保护费”“商标版权保护费”“商标网上运营费”“已注册商标登记费”“已注册商标管理费”“网上商标展示费”“3?15标识费”“商标年度维护费”等,欺骗申请人。

八、团伙诈骗。欺骗申请人受让有关商标,另安排他人对上述商标提出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恶意申请,诱骗申请人支付高额费用后撤回相关申请。

随着我国企业商标品牌战略的逐步实施,商标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企业自身对商标代理服务需求开始转向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合理使用、商标续展、商标保护等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但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国内的代理机构管理还不够完善,专业门槛相对较低,各式各样的代理机构“鱼龙混杂”,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这些事情可能会影响整个行业发展,需要我们警醒。

若悠网小编建议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代理机构进行相关事宜的代理;也建议商标代理机构增强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职业能力,与申请人精诚合作,专业、高效地完成申请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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