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的保全证据如何进行?
商标侵权的保全证据主要需要经过如下流程:
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
4、裁定的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裁定的解除: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8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二、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其实,商标侵权可以通过协商、行政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三种方式来解决。但在侵权时效的约束下如果协商未果,建议立即其他方式进行维权,避免浪费时间。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的案件当中涉及复杂问题的同时肯定会由此衍生出大量的证据,但是有大部分的证据是非常容易被破坏或者消除的,所以为了被侵权的人可以确实拿到证据并给法官作为判案的依据,就需要请求有强制力的法院出马进行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