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的侵权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这种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非常的多,有些商标虽然还没有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权,但已经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类似于这些商标,也不一定是谁有注册证书,谁就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