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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就想走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57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招聘新员工的时候,一般会与新员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对劳动者进行必权的考察,但试用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试用期就想走人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试用期就想走人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后果

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2.行政处罚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笔者对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所表达的意思感到不解。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就教过或者表示前后两者选择其一,和、并且等表示前后两者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本条中的或者一词表示可以选择其一,那么就可能出现以下情形,即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是合法的:

(1)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说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2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为800元。按照第一种情形,试用期的工资应当既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640元),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640元;按照第二种情形,试用期的工资既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1600元),也不能底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600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试用期就想走人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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