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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0级辞职后有哪些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286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10级辞职后有哪些赔偿?

1、工伤10级辞职后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功能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

具体包括: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手掌、足掌植皮面积大于30%者;双眼矫正视小于等于0.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其他。

二、单位可以辞退工伤10级的职员吗?

1、单位不一定可以辞退工伤10级的职员。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员被鉴定伤情为十级工伤的,在职员没有实施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的情形下,单位一般不会将其辞退。若职员自己选择从单位离职,那么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的赔偿费。若是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员可以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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