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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怎样赔偿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85 次  来源:网络

一、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怎样赔偿的?

1、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最多需要支付补偿金。

企业拆迁员工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补偿员工一定的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采取具体的补偿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拆迁时,与谁签订拆迁协议?

1、企业面临拆迁时,企业与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问题协商一致的,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1)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企业拆迁应补偿的项目

(1)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企业的经营场地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

(2)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职员在收到单位离职的通知之后,可能会选择从单位离职,也有可能不会选择从单位离职。对于选择离职的情形,单位若是收到了职员的离职请求后,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确定是否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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