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六上班没有加班工资合法吗
依据相关规定,若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并给予相应的补休时间,那么在此情况下,未支付加班费用将被认为合法有效;
反之,若未能提供合理补修,那么此举便可能违反劳动法规。
值得强调的是,作为雇主,您有责任遵照原则依据员工正常工时薪酬的两倍长度,以法定货币形式向他们支付适当的加班薪资待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周六上班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周六上班劳动法规定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周六上班没有加班工资合法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