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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43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对于在职员工患上疾病、身体呈现非正常工作状况连续休息不到六个月时间的情况,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应按照以下标准给予适当酬劳:

首先,倘若员工的工作年限不足两年,则应以该员工现实中的薪资总额的60%作为发放数额;

其次,如员工工作达两至四年而出现上述情形,应按照其薪资总额的70%作为发放金额;

然后,当员工工作达到四至六年时,可按照实际薪资总额的80%进行支付;

再者,如果员工已经取得六到八年时间的工作经验,那么公司便可以按照员工的实际薪资总额的90%给付酬劳;

最后,若是员工拥有至少八年以上工作经验,便完全有资格获得全额的酬金。《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二、公司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在公司请病假和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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