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
1.对于已累积工作达二十年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五年(包括五年在内)以下的员工,以及已经拥有三十年工作经验的事业编制职员,如果他们主动提出申请,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批,便有资格提前终止其职业生涯;
2.男性满五十岁且女性满四十五岁或在工作岗位上累积达二十五年的员工,假如他们个人意愿强烈,并且得到了组织的许可,那么就可以提前离岗开始新的生活;
3.只要在现有岗位上累积达到三十年的工作时间或者男性到达五十三岁、女性到达四十八岁(对于女性员工来说是满四十五岁)同时拥有二十年工作经验的佼佼者,只要他们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且符合相关的人事管理规定,便有可能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准许提前进入退休期。《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是什么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达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连续工龄满一定期限(这个条件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上海的规定是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这算年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满一定年限(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并未以因工残疾为条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