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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

发布时间:  浏览: 35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

关于工伤认定认证结果公布之后的赔偿双方关系,并不存在明确的期限限定要求。

然而一般情况下,通常会约定一个60日的宽限期,来给予受害者及其家属与加害方之间进行协商调解的时间,以期双方能就赔偿相关问题达成共识。若在此期间即便未能达到协议,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均可无条件地提出并请求劳动仲裁的帮助。同样,劳动仲裁亦有自己的处理期限,即如果受害者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则应在自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1年内提出,否则视为错过了申述权益的最佳时机。如果在此期限内,雇主仍然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待法律程序结束后,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也同样为自劳动能力鉴定截止之日起1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后续该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申请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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