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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2 次  来源:网络

一、临聘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临时工并未签署劳动合同时,他们有权主动寻求雇主进行合同签署协商。

自全新的劳动合同体系建立以来,企业中所有职位阶层的员工都将受劳动合同保护,享受同等权利。

因此,传统观念中的临时工这一概念已然消失无踪。

在需要使用短期劳动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和责任为其签署严谨的劳动合同。

但是,假设雇主仍然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保障部门提出申诉投诉。

若仍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进一步可以考虑走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程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临聘人员多久就不能辞退

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多少年不可以辞退。无论工作多少年,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临聘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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