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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个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5 次  来源:网络

一、生育津贴个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个体对象提交生育津贴申请的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该事宜应在产妇完成分娩三个月之内得以妥善处理,将所需资料交至其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其次,应按照相关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并请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和盖章确认;接着,申请人需自行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前往配偶单位进行盖章签署,同时所有夫妇二人在各自单位均应亲笔签名确认,之后需将完成签字盖章程序的表格原样返还女方所属单位;

最后,女方所在单位需根据相关规定,于每月5日至25日期间向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申报,待资金转账至本公司账户后,再行发放给每位申请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津贴如何申请流程

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应于分娩或剖宫产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女职工。

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注:这两样是由单位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生育津贴个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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