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过期后没有补签合同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注意提及到的是,如果发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该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即:
一个月)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若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都没有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未对权利和义务做出任何明确变更的前提下,则可以被视为双方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且并无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然而双方之间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便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经过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此外,如果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除非单位能够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又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之外,由于合同期满而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单位还需向职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过了半年多才签,这个合同有效吗
关于劳动合同年限或签定频率方面的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进行明确要求。
因此,在签署此类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劳动者签署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亦或是签署一份期限更高的五年劳动合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除非该劳动者主动表示希望维持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否则将被强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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