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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车祸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0 次  来源:网络

一、下班路上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由其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均可被视为工伤范畴。

其中,非由个人主要责任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同等责任;

二是次要责任;

三是无责任。

然而,若在事故发生之后未能得到交管部门对“非由个人主要责任”的明确认定,那么该类工伤申请将无法获得批准。

反之,若经交管部门确认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为主导因素,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守则明确强调,职工在日常上下班的途中,仅有以下两大类情况可以被客观地鉴定并视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具体要求如下:

其一,由于遭受了非由自身主要责任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运、铁路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体伤害;

其二,在参与抢救自然灾害、保卫社会公共利益等一系列维护国家利益的事件过程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伤,包括在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遭遇的摔倒伤害等情况,均无法依法界定为工伤,企业也无需对该类事故负担任何赔偿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下班路上车祸算工伤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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