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索劳动报酬仲裁后可否起诉
若涉及到劳动仲裁,那么您有权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其他类型的仲裁并不适用于此种情况。在此提醒您,当采取仲裁方式处理争议时,必须满足双方自愿且签订了仲裁协议这两个前提条件。若没有签署这样的仲裁协议,即使有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也将无法予以受理。同样地,如果已经存在仲裁协议,一旦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不会给予立案,除非仲裁协议本身存在无效性。在仲裁过程中,我们遵循的是一裁终局制。也就是说,裁决一经做出,当事人便不得再次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仲裁协议被法院依法判定为无效或不予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法律途径有哪些
在有关追讨劳动收益纠纷方面,当事人双方应首先尝试进行协商和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鉴于涉及到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相关决策所引发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起举证责任。
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按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追索劳动报酬仲裁后可否起诉”,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