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限制超过一年没给补偿怎么办
签署了竞业限制却未获得相应补偿的劳动者,有权向其雇主追索这部分补偿款。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来说,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具体情况,在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当中,为其设定竞业限制的条款,并且同时明文约定,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雇主要在竞业限制期限之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那么他/她就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离职后没有补偿还生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必须承担保守商业机密责任的雇员,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有权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独制定的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雇员应该遵守的竞业限制条款,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雇主应对该雇员实行竞业限制期内的经济补偿。
如果雇员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竞业限制义务的话,他/她应按照之前的约定向原工作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竞业限制超过一年没给补偿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